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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律小學堂】一天 19 張罰單!究竟是檢舉達人還是惡意跟蹤?|刑事案件
無緣無故被跟蹤、偷拍,還收到 19 張罰單?!這樣的行為合法嗎?!
\ 案 發 說 明 /
小如發現自己最近連續收到大量違規罰單,最高一天居然有 19 張! 仔細觀察後,她竟發現對方是她的前同事?!這已經不只是檢舉,而像是被刻意盯上了… 這樣的行為,法律真的管不到嗎?她該怎麼辦?
一、法違規是事實,但「針對式檢舉」合理嗎 ?
單純違規,依法開罰沒問題,但如果對方刻意跟蹤、反覆檢舉,這不只是檢舉,而是「惡意騷擾」!
其實,政府已經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修法,限縮 8 種違規行為,不再開放民眾檢舉。
不能再檢舉的違規行為:
- 汽車併排臨停機車臨停在人行道
- 機場、學校、消防栓前停車
- 公車站 10 公尺、消防通道 5 公尺內臨時停車
- 騎機車講電話
- 開車抽菸影響安全
- 倒車未顯示燈光
- 其他臨時停車(橋梁、隧道等)
⚠ 不過,危險駕駛仍可檢舉,因為此次修法主要是為了防止過度檢舉!
二、被惡意檢舉的罰單有機會申訴嗎?還是只能認賠?
如果 6 分鐘內因同一違規行為被連續檢舉,警方只能開 1 張罰單!
如何申訴?
- 確認罰單是否符合「6 分鐘內、同一違規」的條件。
- 30 天內向裁決所或監理站申訴,檢附行車紀錄器畫面等證據。
- 如果對方檢舉時「竄改資料」來誣陷你,這可能構成「誣告罪」!(例如:故意修改影像、捏造事實)
✦ 附註: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 7-1 條,限制短時間內重複檢舉。
✦ 附註:《刑法》第 169 條誣告罪——誣告他人犯罪,最重可判 7 年徒刑。
三、對方的行為讓我感到害怕,我可以告對方恐嚇罪嗎?
恐嚇罪成立條件:
- 恐嚇內容必須讓人覺得有「生命、身體、財產」上的威脅
- 對方必須是「有意圖」讓你感到害怕
- 言語或行為讓一般人也會感到恐懼
⚠ 如果對方只是跟蹤,沒有直接威脅,較難成立恐嚇罪。但如果行為長期且影響生活,有機會可以成立「跟蹤騷擾罪」!
⚠ 每個案件的情況不同,其法律適用也會有所差異,建議若不幸遇到這種情況,建議尋求律師協助,評估自身權益,才可以最快地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。
四、天天跟蹤、偷拍檢舉,真的合法?
根據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第 3 條,以下情況可能構成「跟蹤騷擾罪」:
- 行為是持續性的,而非偶發檢舉。
- 受害人因而心生畏懼,影響日常生活或工作。
- 行為方式包含監視、跟蹤、騷擾、知悉行蹤等。
- 如果行為人與受害人有過去的社會關係,例如是「前同事」,雖然法律未明文列出這類關係,但仍可能構成跟蹤騷擾罪,視具體行為而定。
但如果行為人是「前任、配偶、追求者、同居親屬、社會生活關係密切之人」成立「跟蹤騷擾罪」的機率更高!
五、如果真的被這種人盯上,該怎麼辦?
6 個方法自保!
- 諮詢律師,確認是否符合「跟蹤騷擾罪」,並評估適合的法律行動。
- 立即報警(110、113),警方可向對方開出書面告誡。
- 積極蒐證(錄音、錄影、收集對方發送的訊息等)。
- 向法院申請保護令,禁止對方再進行騷擾。
- 改變日常行動路線,避免對方掌握行蹤。
- 隨身攜帶警報器,提高安全性。
你覺得這種「報復式檢舉」應該被禁止嗎?
如果你發現自己被這樣針對檢舉,你第一步會怎麼做?
你有曾經被不合理檢舉過嗎?
你覺得這樣的「糾察狂」行為應該算犯罪嗎?
如果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你身上,你會怎麼辦?
如果你或你的家人不幸遭遇惡意檢舉、惡意騷擾,千萬不要忍氣吞聲!這類行為不僅影響正常生活,更可能侵犯您的合法權益。請立即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,透過法律手段捍衛自身權益,制止不法行為,並爭取應有的合理賠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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